武威市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学术委员会定名为武威市博物馆学术委员会。
第二条 为进一步加强武威市博物馆的学术研究管理,完善学术研究工作规章制度,不断提高本单位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三条 武威市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外聘专家组成,旨在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术建设与科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,开展学术交流活动,提高博物馆科学研究的水平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。设置主任1名,委员若干名。
第五条 学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,每届任期三年,可以连任。任期内可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以及人事变动情况作适当调整。
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每年定期举行全体会议,主要通报本年度学术工作和确定博物馆年度学术工作计划,讨论决定我馆重要学术工作,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。
第三章 职责
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:
1.研究武威市博物馆科研发展现状,确定年度学术工作计划,提出促进我馆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;
2.组织博物馆的各项学术活动;
3.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;
4.组织开展各项专题研究及各类学术课题的申报工作。
第四章 成员权利
第八条 出席学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发表意见和建议,就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或表决.
第九条 成员有代表武咸市博物馆定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权利。
第十条 成员在学术委员会内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对学术委员会有建议权和批评权,对我馆科研事业发展有建议权。
第五章 成员义务
第十一条 成员须道守学术委员会章程,执行学术委员会会议决议,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弘扬科学道德和作风,关心支持武成市博物馆科研事业发展。
第十二条 成员应完成学术委员会制定的年度科研目标和计划,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。
第六章 其他
第十三条 武咸市博物馆提供学术委员会活动的必要经费,以保证学术委员会各项活动正常开展。
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2021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