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“四普”进行时之政策法规标准③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、内容和时间安排
信息来源:
甘肃省文物局
发布日期:
2024-06-27 09:13
一、普查范围
我国境内地上、地下、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,对已认定、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,同时调查、认定、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。
二、普查主要内容
普查对象名称、空间位置、保护级别、文物类别、年代、权属、使用情况、保存状况等。
三、时间安排
此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,到2026年6月结束,分三个阶段进行。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。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,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,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,开发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,开展培训、试点工作;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,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,实地开展文物调查;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,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、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,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,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。
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结果,及时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。
——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》
(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