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实支出责任 强化绩效监管甘肃省出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保障方案
信息来源: 甘肃省文物局 发布日期: 2024-08-01 08:54
为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,近日,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(省文物局)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《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保障方案》。

方案坚持“分级负责、厉行节约、专款专用、统筹兼顾”的保障原则,明确普查经费按财政事权由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共同承担,明确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文物部门分年度安排普查所需经费,全力保障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。
方案要求市县财政部门、文物部门要严格落实“过紧日子”要求,切实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,实事求是编制普查经费预算,有效利用现有人力和设备等资源,控制成本、盘活存量,防止铺张浪费;同时,方案还对省与市县文物普查经费的使用范围、监管职责、绩效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方案强调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文物部门严格落实财政事权支出责任,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全省普查工作进度,适时调度各市县经费安排使用情况,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查、通报。
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以来,全省各级文物、财政部门积极行动、密切协同、全力保障。截至目前,省、市、县三级财政已通过多种渠道筹措安排普查经费3000余万元,实现了普查经费全覆盖,为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高效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。(甘肃省文物局)